各部门、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康复大学书院导师制实施办法(暂行)》(康大党发〔2024〕16号)、《康复大学书院导师考核办法(暂行)》(康大校发〔2026〕4号)等文件要求,进一步加强书院导师队伍建设,完善导师管理与评价机制,现开展2024-2025学年书院导师考核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本次考核对象为2024-2025学年在岗的书院导师。
二、考核内容
(一)思想引领与学风建设: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,培育良好学风;
(二)学业指导与学涯规划:开展专业认知教育,指导学生制定学习与发展规划;
(三)师生交流与日常关怀:定期与学生沟通交流,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与生活适应;
(四)创新能力与实践培养:指导学生参与科研、竞赛、社会实践等活动;
(五)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:协助学生进行职业规划,提升就业竞争力。
(六)自我提升与培训参与: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书院导师培训活动。
三、考核方式
书院导师考核采取学生评价、导师自评、书院导师所在单位评价、书院评价的多元评价方式。
四、考核程序
(一)学生评价:各书院组织导师指导的学生填写《康复大学书院导师学生评价表》(附件1)。
(二)导师自评及材料审核:书院导师按要求填写《康复大学书院导师自评表》(附件2),签字后连同相关支撑材料以“书院导师姓名+书院导师考核材料”命名,提交至书院导师所在单位。各单位于1月15日18:00前将本单位书院导师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kdxt@uhrs.edu.cn,压缩包以“单位名称+书院导师考核材料”命名;校外企业及行政部门书院导师将附件2和支撑材料以“书院导师姓名+书院导师考核材料”命名后直接发送至邮箱kdxt@uhrs.edu.cn。书院导师考核小组负责审核相关材料。
(三)书院导师所在单位评价:各书院导师所在单位根据附件1、审核后的附件2和相关支撑材料组织对本单位符合条件书院导师进行综合评价,填写《康复大学书院导师综合评价表》(附件3),按照不超过本单位所有书院导师数20%的比例推荐优秀书院导师,并填写《康复大学书院导师考核汇总表》(附件4)。各单位完成评价后,将盖章后的附件3、4于1月22日18: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kdxt@uhrs.edu.cn,压缩包以“单位名称+书院导师考核结果”命名。校外企业及行政部门书院导师综合评价由书院导师考核小组实施。
(四)学校评审:书院导师考核小组根据综合评价情况,初步确定导师考核结果并报学生工作处复审。学生工作处复审后,将结果提交学校书院导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。
联系人:倪洁
联系电话:0532-57787087
学生工作处
2026年1月9日